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3-12-18 点击:138
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统称为公路运输。目前,我国公路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随着道路从业人员的增多,行业内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以下是对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所必需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货物运输合同:托运人(托运人)与承运人(运输人)订立的货物运输合同。它可以分为单一运输和多式联运。
1: 就多式联运而言,违约责任(多式联运: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
2: 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应当对全程负责。
3: 在运输中,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对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 在多式联运中,违约责任(多式联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运人采用不同的联运方式)。
5: 在多式联运中,经营人(组织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形成多式联运的人)对整个运输过程享有权利和义务。
6: 参与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和承运人可以就其相互责任达成协议(该协议对托运人没有影响)。
7: 货物毁损、灭失发生在多式联运的某一区段的,经营人的赔偿限额以该区段有关运输方式的法律规定为准。
旅客运输合同:旅客与承运人订立的将旅客从出发地运输到目的地的合同。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1: 对旅客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逃票的,不作为旅客侵权责任)。
2: 不负责任的,由旅客自身健康造成的损害或者由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
3: 旅客携带的物品毁损、灭失,由承运人造成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第三人(其他旅客)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道路运输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常见原因。如果有其他原因,请评论。我希望这篇文章能对道路从业者有所帮助